《這般曖昧》
[前言不搭後語]:
不少網友寫過“曖昧”這話題。有天在火車上斷斷續續寫過一些隨想。想整理一篇談“曖昧”的散文出來,但,一直未[入境]。自我感覺良好的散文,大都要二天時間醖釀,裁剪材料,然後一鼓作氣縫制。這是件半成品,我不滿意。前車可鑒,若不厚顏地貼出來,任它躺在我的電腦一角,遺忘,置之不理,難逃毀於一旦了。
貼出來,也許哪天重組吧。如果相信我會將此文修飾得體,你也寫過/想寫此話題,請將你的文/你篇文的連接留在此地。
<1>
之所以曖昧,也許因為一直猶豫;之所以猶豫,因為自己或對方條件還不夠好。
不要說甚麼[愛不講條件],不太講條件倒有。如心理學家剖析富姐徵婚[我對對方沒要求]的心理:[因為我高,所以,我不介意你有多高。]
不喜歡聽人說:我怎麼知道他/她不是看中我甚麼甚麼。
捫心自問,肯考慮這人而不是那人,也因為看中了他/她的甚麼吧。
不?只是投機,一見如故。話可投機的基礎,因為心境、思想有相通處。可以不相伯仲,彼此也是有些條件的了。
倘若遇到夢中情人,沒人肯停留在曖昧階段,錯失良機的吧。
<2>
總曖昧的人,也是沒有決斷能力的人。跟這種人糾纏得太久,那粘糊糊的感覺,招惹上了路邊一團含糊不清的甚麼似的,好不容易弄干凈了,自尊心難免也同時擦傷了。
既然你不是他/她斷然的選擇,為何甘作後備的角色?不湯不水。
自欺欺人,以為自己還有希望,才對人家的曖昧甘之若飴。
真有人喜歡聽到別人總是 回答[I’m not sure]嗎?
去你的,永遠的曖昧。
等一個曖昧的人不曖昧地表示,不要等太久。不值得。
天將明不明,可以等,等得太耐,不天光,只是入夜前的不明不白了。
< 3>
寧肯欣賞一個不曖昧的人。他/她果敢,至少分得清甚麼時候說[yes]、甚麼時候說 [No]。愛就愛,不愛就不愛。這種可愛的[傻瓜],可不是隨地滾得出幾個的。一生中,也活該撞上一個。
即使撞了墻,至少知道:喔,原來這是穿不過的墻。
以後,每每經過,還會撫摸額頭,自愛一番:撞不穿的,自然是必然是堵好墻,我有眼光。
對可愛但不能愛/愛不了的人,保留一份曖曖昧昧的好感,那跟曖曖昧昧的態度是二回事。
< 4>
顯然不少人對[曖昧]受落得很。
其實在愛情的國度,舉凡需要用到曖昧這招,總是有這樣那樣的問題的。
遠離曖昧的人,遠離曖昧的事,除非你自己也有問題,除非你要的不是愛情。
< 5>
二片口香糖,遇上了,舌頭般周旋一輪,曖昧開始得很甜。
咀嚼過後,吹吹泡泡,打發一下時間,曖昧過後的味道很寡。
該扔棄了,還含在嘴裡干啥?
人要顧慮儀態,或者一時間忘了它的存在了。
含著口香糖,人,繼續說著話。
哦, 原來其實是「拖泥」之意~
也喜歡明快的人, 但看文字時卻常被「曖昧」吸引。講道理時最恨人們含混過關,然而詩意卻需要曖昧。恰如其份最難。自己也常犯這毛病。說是水清無魚, 有時是懶惰的借口。噢我離題了。
Comment by 思存 — 11月18日2005年 @ 12:53 pm
你很忙吗? 看到你给别人的留言,我想,你不是真的欢迎我吧!或许,你倒真的应该感谢,因我的暧昧态度,令你多了半篇文字?!
Comment by old friend — 11月18日2005年 @ 1:39 pm
思存,我之所以加[这般]的字眼,因为我谈的也只是爱情方面的[曖昧]。
除了少了詩意的表达,陷于一角论之,也是自己不满意的地方。
你引出了文字需要「曖昧」的问题,哪算離題?
我倾向于,詩意需要朦胧。
也只是咬文嚼字。 :)
Comment by 萱言 — 11月18日2005年 @ 1:59 pm
或许你真的很难想起我了?抑或是不愿想起呢?如果我们正在通话中,应该是你已经搁下电话了,皆因是 “暧昧”?!或者说人皆有"贪心忘旧"的本性.
Comment by old friend — 11月19日2005年 @ 9:24 am
小萱有置之不理的“半成品”愛情嗎?
蒼白消瘦的半段情也有人苦心地愛護過,灌溉過,期望過開花結果,可惜小萱不滿意,只好氣如遊絲地躺在一角,快要永遠閉上的眼睛,厚顏地偷看艷縱千里到處留情小小萱,要把那難忘的倩影,深深留在心海深處永不磨滅,然後安心地,靜靜地,帶著笑等待那毀於一旦的命運。
Comment by 非是 — 11月19日2005年 @ 3:07 pm
你是谁?谁告诉你,她是“萱言”?要证实很简单,让她在此为你写个三言两语的,或见面即知真假。相,我都够胆贴,还有啥不敢认?!
只是你主观臆断的话,你一定找错了人。换了电脑后,msn也懒得去下载。我从没用过语音通话,这事网友可以做证,可以语音通话,我有必要劳烦Marky留言吗?
如果你是我的朋友,没理由不懂如何e-mail我,而要在此摆一副苦候的样子。
之所以好心解释,不想你跟你的朋友有什么误会。
我这人不太有耐心,还继续不知所谓的话,就只能让你的留言不显示了。
拿,示范了一次,我对人对事不会曖昧。是不是又要谢你?:)
Comment by 萱言 — 11月19日2005年 @ 3:14 pm
非是先生是在示范如何让文字[曖昧]吗?笑得我。
什么时候你也写过文吧,你还记得吗?有时间的话,请再次运笔。
看来你错过了看我删除的日记。的确,我失去了所有的文件,还有八千张旅游相片。
但,我没说因此…我要放弃什么。
记得小时候,看过一部老片,李时珍与本草纲目,李时珍花了十年时间写成《本草纲目》,然而毁于一旦,后来他再写《本草纲目》……如果是好东西,过多少年之后,仍然会是好东西。
自我们的大脑生产出来的, 自然可以再倒摸多一次。
我不想再呻吟我失去了什么,我不可以为失去的再失去。
Comment by 萱言 — 11月19日2005年 @ 3:40 pm
上面那小文只是開開小玩笑而已,小萱不要倒頭來要開我的玩笑啊,在小萱跟前寫文不是要玻璃頭在鑽石面前耍酷嗎?
大半年來奔波各地居無定所,很少上網,沒看到小萱刪掉的日記,人生經歷是苦是甜都是寶貴的,失去了文件,照片固然可惜,看到小萱剛毅溫柔如昔,相信小萱所珍惜的,一定是好東西,過多少年之後仍然會是好東西。
Comment by 非是 — 11月19日2005年 @ 4:05 pm
我也很少很少上網。 :)
你又讲笑了。
去过了梵谷博物馆。原来梵谷之所以是梵谷,也源于苦心经营。世人以为他在生时,只卖出一幅作品,认定…。其实梵谷的作品根本没在地摊售卖过,他的画只出现在有分量的画展中,以及他画商弟弟出售知名画家作品的店里。梵谷、帮助他成功的家人,一开始就将他定位在普通画师之上。一定程度上,梵谷是幸运的,他只用了七年时间。
想告诉你这事。
Comment by 萱言 — 11月19日2005年 @ 5:10 pm
我的玩笑开得有点过火了, 不过我真是不知道怎样E-mail给你.我也没有在此苦侯,只是刚好经过,想留下一些问候.这可能给你的思维方式有关吧!我所写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,你却以为我在开玩笑.可能是我们太久没有连络,令你怎么也想不起我了吧!你有很多这么固执的朋友?如果有一天,我们在街头偶然相遇,在各自的眼中却看不到对方,是因为人流太多,遮住了彼此的视线,还是因为人类的记忆太短?!就此结束吧!
Comment by Anonymous — 11月20日2005年 @ 8:26 pm
谢谢你在结束前,也不忘留一个[曖昧]的笑话。 :)
(我开始相信,我的心有一部分是冷的,真的很冷。听到[结束]之类的话,没感觉。不过,你提醒了我,该继续将water666@Gmail.com留在版面。)
Comment by 萱言 — 11月21日2005年 @ 9:44 am
hey萱, 可否send我們在牛棚影的相給我? 我只要一張, 就是我跟兩個女棚女孩影的那張, thx啊 ~
Comment by stackey — 11月21日2005年 @ 10:59 pm
攞相溝女乎????
Comment by 鏡 — 11月22日2005年 @ 1:54 am
blacksnow没有给你们吗?我都传了去他的Gmail,临走那晚。还没传唱K的相。
要更多的相的话,先找他,再找我,他应该有更快的方法。 :)
Comment by 萱言 — 11月22日2005年 @ 5:55 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