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迷霧。真相》
< 一>迷失謎霧
timway討論區有二位堂兄弟,出現不久就引來議論紛紛。
他們在言談中,針鋒相對,但又能準確披露對方所思(這就是破綻所在,因為無人可以如此准确揣度到別人的思想,除非他自己。)二人鍾情于古文,常引古典,一時間猶如鬧市中走來二位著長衫之人。二人同用一部電腦,IP相同,其中一人可追蹤另一人幾日前的留言。人們竊竊私語:[最恐怖係一條友都可以扮兩個人講D咁複雜既野。]
後來還冒出來另一位堂弟,三位一體有跡可尋,卻堅稱分別為三人。聲稱沒有私人GPS系統,但其中一位到過美國買了一個微型GPS system…..聲稱[有個衛星定位系統,加上部電腦IP,就可以追蹤到用衛星無線上網D人既地方同埋距依加睇緊D野、做緊D野等等,但係唔知點修改D野。]人們更加相信: [多重性格既人係非常人所能想像, 其思維要幾複雜有幾複雜]
此事匪夷所思,撲朔迷離。
某天,其中一人對另一人說:
[終於諗明你玩乜……靠害!都係等我玩埋落去……各位,果三個人其實係同一個人,距地(即係我)住係香港,學人睇緊人格分裂症本書,學倒D野……]
[這就是佈局高手設下的,可惜他更可憐……]
為什麼有人說[靠害]之後,反而要直認三位一體呢?三位堂兄弟真是人們所認為的三位一體嗎?為何他們說[ammone和aemon是同一位埃及神明,雖然在真實世界,他們是兩人,但在虛擬世界,他們大部分時間是同一人 。)?
先介紹一下他們在添達討論區的檔案(左圖為各人在網上的圖標),以供沒去過討論區的人瞭解。
ammone
正職:大學預備生。兼職:油站服務生(夜班)、兼職文員
興趣: 觀望形勢,策定利害,謀而後動,威加於己,踐墨隨敵,以決戰事。
所在地: 巴黎第十八區(法國唐人街)
自我介紹: 人不老心老 ,患有老人病:翻風又骨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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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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興趣:睇住ammone大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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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emon
無檔案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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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網上接觸始于文學藝術版,[他]時而博學(主要是古文典故)時而又對某些淺的中文不甚了了。相信這種扮傻讓很多人光火。在網絡世界太多化身,我們己厭了假,對真更有興趣,即使[真]也是一種粉飾。
我不抗拒[他]的露面方式,甚至從末想過真相到底如何。也許跟我在網上也有過分身有關,將心比心,有時我們是否也想過抽离[我],暢所欲言?也許我不覺得相信謊言有損失。如果有人跟你說她只有18歲,你選擇怀疑跟選擇相信,都害不到你。但若選擇相信彼此都感到輕松。因為一個人說謊也只是為了自己好過些,無利害關系的這種謊言,有破壞力嗎?
一個人孜孜不倦地在網上貼文,若非為了工作、學習,可能因為想尋找一份歸属與親切感,可能因為生活中有煩惱,可能因為缺乏朋友……對於在添達討論區寫文與人分享的人,不必像ICQ上交友那樣諸多防范,如果你分得清文字世界與現實世界。
生活中,我會先選擇相信別人,直至這種相信被我証實為用心不良,令我不快樂,才選擇遠离信任。就算惡人手上有刀,你不因貪念走近,傷不到你分毫。況且若你的品行如鏡,任何人走近你身邊,都必正其衣冠,在你面前露出好的一面。多年來小萱以此毫無機心的信任,探測到的人心,竟然絕少邪惡。
若純是無惡意的騙局,小萱大可一笑置之,但e-mail後,我發現… …(待續)
< 二>真相>
希望一如Aemon所言:“也許是要攫奪一些親切的感覺。”
“「在某一分鐘開始,我們已經是以文相會的朋友。」之後,加上一句:「無始無終,萬古長存!」:)”
如何猜測他們,你己知真相了嗎?
是1人還是2人還是3人…所為?接受競猜。
知情者請知無不言。
魏公子兵法?有目無文的文章……
也許這篇文章遲到了!:)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14日2004年 @ 1:15 am
讀者不可能都去過討論區,有必要介紹一下3A君。
Comment by 萱言 — 10月14日2004年 @ 1:19 am
自我介紹??:o太難為情的了……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14日2004年 @ 1:45 am
那么,讓我先介紹,你補充。
Comment by 萱言 — 10月14日2004年 @ 1:49 am
good idea!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14日2004年 @ 1:50 am
有趣!連我這個局內人看了,也有撲朔迷離之感!
但是,有人已經想悔棋離場,打算前往千里之外!
臨行,他佈下一個揭語謎團,讓他人摸不著頭腦!
問我?不行,我已答應作者,霜降日才能揭謎底!
謎是?賓客留彩場< 之三>鬼谷子,第十五個留言詩詞……
PS:我想問問版主,猜到謎底有沒有獎金/獎品?:)
願各路高人來提供意見,同時也希望有人能破解謎團(不是局內人)
另外,我想,把他們的異行集結成書,會是一本非常有趣的偵探小說。:)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14日2004年 @ 8:25 am
(大汗)
Comment by 遊牧人 — 10月14日2004年 @ 1:06 pm
>[猜到謎底有沒有獎金/獎品?]
當然有。獎金/獎品任選。或網友聚會,我作東,更皆大歡喜?大家都應該想見[A君]。
[異行集結成書],good idea。包括黑雪、鏡、小芙菲、fox之間的[糾纏]。想寫你們,非一日之念了。
問題是謎底要讓一切人信服。 哈哈。
Comment by 萱言 — 10月14日2004年 @ 1:20 pm
害羞的他(或)會待歸來之時才派出拜帖逐一拜訪。
看似猜到了……
我想,如果真是把這些事情匯集成書,這三個怪人堂兄弟們還是用假名好了。如果用真名字,難保我們不會追討版權費!:)
如果猜不透戈到了哪兒,翻開中國地圖,找找有「騰格里」三字的地方,也許會明白的。
網友聚會?好主意,但是也許在見面後便會大失所望……
有一個問題:[若純是無惡意的騙局,小萱大可一笑置之,但e-mail後,我發現……]
甚麼?喬的背景?戈的資料?還是我(最好不要與我有關)的……
PS:還要說明,如果我真的被邀請,最好的時間應該在黃昏或晚間,太陽公公躲起來的時間……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14日2004年 @ 2:25 pm
>[問題是謎底要讓一切人信服。]
也就是說,要當事人現身?
也好,但是要「擒拿」那位拳術高手到現場並不容易,尤其是現在的他不會再那麼容易上當。
至於只有一人出現,無論如何都有被認為是有「三位一體」的可能,對嗎?
因此,這個爛攤子又是要我收拾了……:(
還是留著神秘面紗擋風吧!按照回教徒慣例:誰揭了他人的面紗,那位多手的人必須……:D
絕對是一個不好笑的笑話……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14日2004年 @ 2:42 pm
aemon 無檔案資料。
補充一些資料……
正職:失業 兼職:書店售貨員、補習老師
興趣: 觀望形勢,策定利害,謀而後動,威加於己,踐墨隨敵,以決戰事。
所在地: 香港九龍藍田平田村
自我介紹: 無業遊民一名,擅於自作主張,有堂兄二人,堂弟三人,親妹一人……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14日2004年 @ 6:49 pm
>[還是用假名好了。如果用真名字,難保我們不人強馬壯會追討版權費!]
不用全名用最後一字,好嗎?買得出,平分稿費又如何!
>[見面後便會大失所望……]
調整好心態,只是見文友,網聚只會增加親切感。
之前的網聚大都是下午六時後聚餐。
>[至於只有一人出現,無論如何都有被認為是有「三位一體」的可能,對嗎?]
只要故事合理,他們都樂意追看,據以往經驗。
真的嗎?[誰揭了他人的面紗,那位多手的人必須……:D]
你家族男丁旺,好熱鬧。
Comment by 萱言 — 10月15日2004年 @ 1:41 am
同意調整好心態,網聚會增加親切感。但是這個人也許比常人還要不堪入目……
[誰揭了他人的面紗,那位多手的人必須……:D]呵呵!現在回教徒仍有這個慣例,因為我就是回教徒:D所以我清楚(要是誰揭下他人的面紗,那位多手的人必須娶了他/她。回教徒婦女亦以「揭下面紗」代替說「我愛你」……當然,即使是現在的回教國家,也有很多婦女不戴上面紗)。
妳說:[知此事而不言的人,相信是以沉默表示:不用說,不就是那個人嗎?!]
:O 反將一軍?來個棄……遭殃!沒有棋子可以棄了!
梓戈堂兄還在準備負笈北行的事,沒必要,我想不要去煩他,因為我每次登門造訪時,都是吃了很苦很苦的閉門羹……:(
>[不用全名用最後一字,好嗎?買得出,平分稿費又如何!]
好主意,但是我不清楚遠走他方的兩人會否同意……
家族男丁旺 ,還非常壁壘分明,對外團結一致,對內鬥爭激烈。對「征服對方」有同樣濃烈的興趣,對能夠凌駕在對方之上有同樣強烈的快感……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15日2004年 @ 5:17 am
非常抱歉,不知何解,討論區關閉(Forums are closed)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15日2004年 @ 10:19 am
噢..!!
偶尔也會無法進入,从未看到過[Forums are closed. ] 字樣。這次…
嗚嗚…我的信箱…你們的文。
Comment by 萱言 — 10月15日2004年 @ 1:31 pm
信箱好像沒有問題……
原來不是電腦的問題,那麼可以放心了!“-”
Comment by aban — 10月15日2004年 @ 1:58 pm
現在沒有問題了!
戈堂兄曾經來訪?
他應該快走了吧!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15日2004年 @ 3:44 pm
版主小姐:呢件事係你出色的文筆下都寫到笠笠亂(唔係你的問題,係真正的笠笠亂),小弟都只能夠講句:案情實在複雜。 :)
Comment by 收買佬 — 10月16日2004年 @ 10:24 am
對話式文體的確非常紊亂,但是可以為小說營造氣勢(不太長的話)。
可是,那位法國華僑就是喜歡長篇大論,語不煩人死不休……
想了想,還是在名字單字加上「伯仲叔」字樣會更保障。
至於採用「喬伯」、「戈仲」、「凱叔」:)還是「伯喬」、「仲戈」、「叔凱」……
還是留待編輯大權在握的李小姐好好考慮。
還是留待交稿時再說吧!名字用數字123與拉丁字名字ammone,aban與aemon代替,直到有定案才說。
PS:我想可以作為該本網路交友小說的其中一篇。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16日2004年 @ 7:47 pm
收買佬都說[案情實在複雜]!哈哈。
用小孩的眼睛看世界,一切也可歸於單純。篇文寫完,你們會知道我的最終落墨點。
Aemon ,會考慮你所言。
不過,自從開始進修學習,時間總捉衿肘見,一周有四天要上課,又要兼顧工作… …
…操之過急,效果未必好。
Comment by 萱言 — 10月17日2004年 @ 3:03 am
撫箏而歌……
暫時處理好那篇「雜文」的開頭,是回憶式補敘法,沒有確切的主題,但依據七位高手的文筆模倣,應該可以彈出一首像樣的曲子,可是不知道聽者覺得是甚麼呢?@.@(「吸星大法」還差一點=.=……)
惴惴不安……”v“
希望箏曲不會太差……:)
PS:箏=文,以其音相似也……:D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29日2004年 @ 7:22 pm
想想,還是說清楚:)
第三身(旁觀者目光)寫作手法,以ammone提供的資料開頭,再用議論紛紛的話游離於其間……
Comment by aemon — 10月29日2004年 @ 7:46 pm
你那份認真態度,我感覺得到。也是我堅持鼓勵你的理由。
關于這話題,你可以e-mail我。
Comment by 萱言 — 10月30日2004年 @ 5:02 am